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辽宁省营口市公安部门破获的使用工业明胶加工皮冻、香肠等食品违法案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辽宁、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力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涉案产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
总局要求两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对案件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进行调查,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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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亿元工业明胶流向8省 有毒食品为何"畅销"三年
餐桌上的香肠、凉皮、皮冻,竟来自臭气熏天、苍蝇遍布的黑窝点;工业明胶、工业大粒盐化身“佐料”。辽宁营口警方近日破获系列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获6000多公斤有毒有害食品,端掉7个黑加工点。
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7个黑加工点的背后,是价值近亿元的工业明胶流向全国8省数百个市县(区)镇。“黑心食品”带来连串追问:有毒有害食品“畅销”市场3年为何无人察觉,“强打”之下食品犯罪为何“冒头”不断?
工业明胶成佐料,多头监管存漏洞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被查获的工业明胶大多来自吉林省通化市。2012年以来,当地的一个犯罪团伙以每吨1.5万元的价格购进数百吨工业明胶,换成食用明胶包装袋或无标志的白编织袋,加价销往黑龙江、吉林、辽宁等8个省数百个市县(区)镇,仅辽宁就有9个城市“中招”。这些工业明胶大多被制成有毒有害食品,涉案总金额近亿元。
在国家卫计委公布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中,工业明胶榜上有名。其中有毒重金属铬容易进入人体,蓄积后有致癌性。
“1公斤工业明胶能勾兑出约50公斤皮冻、凉皮,或900公斤香肠,且保质期可以延长2至3倍。”营口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队长刘强告诉记者,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注入食品中,成本会大幅度降低。
2013年以来,仅营口涉案犯罪嫌疑人就购入了5吨工业明胶,其中1.4吨被制作成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到市场,且从未被查获。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有群众提出质疑,有毒有害食品“畅销”3年无人管,监管部门哪去了?
“现在有毒的食品种类太多,相关检测难以覆盖。”营口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毒有害食品大多在“黑窝点”炮制,比较分散,相对隐蔽不易被发现,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食药监部门没有搜查权,即使到了黑窝点门口,只要他们把门关上我们就没权进入,只能请求公安部门协查。“有的不法商贩看公安部门要来了,把锅一藏,违法违规材料顺着下水道冲走,就很难找到证据。”
目前,营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加大相关监管力度。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黑窝点”臭气熏天的背后,是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却都有缺位的结果。
据了解,这些黑窝点普遍没有工商营业资质,制作过程中排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违规添加的工业原料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然而,营业3年来制作销售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并没有受到相关处罚,看似“多头治理”,最后却沦为“没头治理”。
专家建议应加大刑罚成本
接二连三地被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为何仍有少数不法商贩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和获取暴利之间不成正比,一般罚款了事,判刑也短。加之有些监管人员觉得一个小黑窝点掀不起什么浪,暂时漏了也没什么,等一轮严打再打击也来得及,“不约而同”错过的结果,就造成这些“黑窝点”如同牛皮癣般顽固多现,有毒有害食品大肆流向市场。
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山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但仅是改变对于罚金刑的设定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有期徒刑依旧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程度。加之一些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资金有限,无法适应严峻的监管形势。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建议,应加大刑罚成本,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动社会共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来源: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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